(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搜集,如何认定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物证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完全依赖于证物自身特性,因此复制件必须要与原物核对一...